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执主业,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加快改革创新赋能,努力为打造“创新湖区”、建设“乐居之城”,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新图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4531件*,同比下降3.63%,其中新收28671件,同比下降6.62%,审执结29970件,同比上升2.17%。10个集体及14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
一、全力以赴护稳定,切实扛起保平安责任担当
一是齐心协力抗疫情快办案。发挥“天平红”先锋行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员投入疫情防控一线,参与点位管理、核酸检测、人员转运、车辆管控等志愿服务3000余人次。立足审判职能,快速审理防疫物资诈骗等刑事案件2件,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买卖合同等民商事纠纷48件。跑出“云审执”加速度,完成远程开庭调解8047次、在线询问质证10951次、线上债权人会议91次、“不见面”执行5339次。
二是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年审结刑事案件1462件,判处罪犯1912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财断血”执行到位192.29万元。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排查案件56389件,移送线索3条,一则利用评书机销售假冒保健品案作为典型案件参与全省集中宣判。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案件16387件,核实整治线索8条。开展“断卡”“净网”等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4件,一则案例入选苏州法院典型。依法妥善审结苏州首例职务犯罪“自洗钱”、吴江首例高空抛物罪等新类型案件。坚决惩治腐败犯罪,审结案件11件11人。
三是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底盘。落实苏州法院保障稳企复产14项措施,在一起案件中促成部分执行款先行用于被执行企业6000余平方米的智慧菜场民生项目,兼顾企业营运价值及申请人权益最大化,解决周边数万居民“菜篮子”问题。示范区全域12家法庭达成助企纾困10条意见,优化线上诉讼服务。出台完善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审判机制实施意见,坚持快立、快审、快执。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联合发改、税务等部门帮助1708家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修复信用,相关经验在全省交流,一则案例入选省法院典型。携手多部门推进“法润绸都,惠企同行”“‘稳增长、保民生、促和谐’助企系列活动”等服务项目,走访企业55家。
四是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风险。深挖类案中反映出的企业安全生产、用工规范等漏洞隐患,提出司法建议28件,发挥司法预警作用。梳理分析预付卡消费、毛衫类、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行业领域涉诉纠纷,撰写审判报告13篇,推动建立太湖新城“3+N”涉房产类纠纷联动化解等新机制。扎实推进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专项行动,动态排查重大敏感案事件,办结上级交办及自行排查重点信访案件5件。严格落实司法安全责任,开展警务安全大检查,保障审执工作有序运行。
二、多点发力促发展,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司法融合护航示范区发展。紧扣示范区生态绿色定位,联合苏州中院设立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完善生态保护跨域司法协作。示范区法院共签备忘录,巩固5方面30项协作成果;建立知识产权一体化协作机制,再拓协作广度;开展刑事、涉少、环资、道交等领域业务研讨,推进适法统一。全力打造“C位长安”政法协同工作品牌,对接市监,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六方联盟”,联合化解消费纠纷31件,打造“满意消费示范区”品牌;对接税务、检察,建立破产涉税九方协作,三地清偿税收债权2.95亿元,协助缴纳税金8761.31万元,享受税收优惠193.6万元,帮助重整、和解企业进行纳税信用修复36次。
二是保护创新服务数字化转型。回应数字经济发展需求,落实10项针对性举措,保障产业创新集群打造。主动融入“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建设,明确优化数字营商环境、保障人才集聚高地建设等10项重点任务,助力区域抢抓优势叠加新机遇。联合区司法局、金融监管局推进“普惠数字金融法银同行”项目,建立风险共控、纠纷共解、宣传共推等“六融”协同机制,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发挥知产审判保护创新作用,编印知产全景报告,联合区检察院、版权局、文体旅局、市监局构筑全方位保护,助力吴江“版权赋能丝绸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入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
三是规范市场促进要素再激活。完善“执破融合”机制,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审结破产案件175件,出清“僵尸企业”155家,盘活资产20.73亿元,释放土地26.87万平方米,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获评全省法院执行裁判工作先进集体。积极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助力危困企业再生,联合多部门建立破产财产处置和重整投资人招募联动机制,挽救企业19家,引入投资9.93亿元。创新适用“预和解”模式,帮助某纺织企业彻底摆脱7.6亿元担保圈链债务泥潭。释放破产概括解纷功能,20件“诉转破”案化解潜在诉讼266件,实现企业尽早挽救、债权集中受偿。审结个人债务清理案件24件,类个人破产改革机制获评全省创新,两则案例获评全省优秀。
四是综合治理执行难维护诚信。灵活运用凌晨执行、夜间执行等措施,常态化开展“天网行动”,全年执结案件10565件,执行到位25.25亿元,开展集中执行、强制清场6次,拘留14人,拘传41人,罚款30人12.75万元。联合公安健全车辆监控机制,扣押汽车25辆,快速兑现财产180.31万元。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976名务工人员追回欠薪3584.65万元。重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发布专项报告及典型案例,增强公检法联合打击力度,移送拒执犯罪线索18件,判决5件,原创微电影《罚款》在中国江苏网展播。
五是多维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案件71件,审查和执行行政非诉案件169件。落实全市行政案件管辖调整,积极主动作为,与集中管辖法院、区司法局签订备忘录,成立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健全府院良性互动机制,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发布涉不动产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促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坚定不移为人民,温情守护高品质美好生活
一是深耕关系民生的实事品牌。积极回应民生领域司法诉求,审结民事案件11939件。联合检察、人社打造“破”而有序、“劳”有所依品牌,推动苏州中院形成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法官会议纪要,一起引入第三方先行垫付97名职工债权598万元的预重整案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新媒体特色专栏。打造“网市无忧”品牌,快解线上消费纠纷,一起店面转让退还预付卡余额案入选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打造“幸福相伴”品牌,发出3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作出苏州首份附法官寄语判决书,助力家长“依法带娃”。打造“幸福有道”品牌,全市首家引入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参与家事案件调查,促进纠纷妥善化解。少年及家事审判庭获评省三八红旗集体。
二是打造群众满意的暖心诉服。提高现代化诉讼服务品质,建立“接诉即答”“接单即办”法官联系机制,完善便民服务角、敬老助障专窗、涉中小企业及人保令申请绿色通道等举措。提供线上线下同质化、全市跨省一窗办服务,快速办理网上立案3265件、跨域立案15件。入驻吴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与院本部同步提供立案、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开庭等服务。增设七都巡回审判点,拓展基层法律服务半径。
三是推进高效解纷的源头治理。紧扣全区政法系统六大工程,扎实推进诉源治理,构建“滤、解、预”“漏斗式”多元解纷模式,在诉前过滤易解纠纷,在诉中打通立、审、执、破各环节,在全流程加强纠纷预防,增添4个特邀调解组织,完善涉侨纠纷联动化解等机制,诉前调解成功4438件,司法确认836件,一审民事案件下降2.92%。联合横扇街道推进枫桥式村(社区)建设,助力星字湾村等村社先行建设示范村。打造人民法庭品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五个人民法庭分别携手辖区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助力电梯、纺织、彩钢板等特色产业发展。
四是弘扬积极向上的法治能量。发挥裁判引导作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等典型案例88则,25则案例被上级法院收录,“槌声说”以案释法栏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新媒体作品。一则“微信抽奖”有奖销售行政处罚案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第五批江苏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一则新业态劳动用工案入选年度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受到央视《法治深壹度》节目关注,一则助企恢复生产重整案被央视《红色法庭百年志》纪录片报道。
四、步稳蹄疾抓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化审判体系
一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建强审判团队,狠抓案件质效,压实办案任务,每周分析态势,动态督促改进,实行目标管理、节点管控、临限预警等举措,确保月度均衡结案,结收案比、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等5项主要指标位列全市法院前三。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修订审限管理、类案检索、专业法官会议、“六类案件”监管等规定,形成全方位有效监督,规范审判权运行。院庭长带头办案、示范办案,审执结案件12987件,占比43.33%。
二是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改革。开展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21项改革事项落到实处,以细化分流、加强答疑、注重调解“三步走”方式,实质化解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再审审查、再审案件分别下降54.72%、58.33%。巩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成果,清单式管理诉前调解案件,实质化固定审前调查事实,无缝对接诉讼环节,快审案件占民事结案75.82%。多领域推进繁简分流,集中审理刑事速裁案件1000件、平均用时7.11天;快速审结破产简单案件139件、平均用时81.63天;优化执行“854模式”实体运行,速执案件3621件。
三是建设数字法院深融审执。深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智能法庭“吴江样本”经验,上线AI法官助理“苏E审”,在类型化案件中先行实现案卷智能分析、协助归纳焦点、精准推荐案例、自动生成文书等功能,以全流程智能审理提速增效。推动执行数字化转型,灵活运用“苏小e”解决“找法官难”问题,打造“苏智”执行流程操作管理平台,执行接待、立案、查控、委调等事项实现标签化、集约化、一键化、可视化管理。上线电子票据系统,实现费款结算管理信息化。探索无纸化办案工作模式,加强电子卷宗运用。
五、持之以恒铸铁军,聚力推动内涵式持续发展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支部交流学、法检共研学等方式,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认真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推进思想根基工程,保持“日学、月研、季测、年评”理论学习常态,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政治监督。政治部获评全省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深化“融入式党建”内涵,打造“1+17”书记项目矩阵、江浙毗邻古镇法庭党建联盟等特色品牌,获评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细化部门方案17个,培育特色项目25个,全院上下齐发力、共冲刺,作为全省基层示范法院进入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环节。
二是持续抓能力建设增强履职本领。打造青蓝工程,结对导师按阶培养法官助理。举办青蓝讲堂,推动青年干警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双提升。组织“桑法联会”“破风堂”等短平快业务沙龙,激发司法调研热情。开展办案标兵评比、智慧审判技能竞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组织公检法同堂培训,促进形成法治共识。15篇调研成果在省级以上征文中获奖或被刊物录用,参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编撰,获评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7名法官入选省、市法院调研人才库,1人入选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教官人才库。
三是从严抓廉政建设涵养清正之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签订责任状,向院党组述职述廉。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司法作风提升年”活动,集中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融合开展日常及专项审务督察,领导班子带队抽查,通过智能审务督察平台线上检查庭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线下实地查看,每月发布两期通报,督促树立规范意识。设立法官廉洁文化工作室,丰富廉政教育新阵地。
一年来,我院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工作改进提升。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通过举办联络会、组织“云”旁听、走访问需求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联络72人次,高质量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6件,连续12年寄送法院工作动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签署法检座谈会纪要,细化11项举措加强协作配合、支持检察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上网裁判文书8829份,网络庭审直播8286场次,发布新媒体平台信息1577条,努力以公开促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吴江法院全体干警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对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课题研究不足,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不多,协同联动推进法治建设的深度不够;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仍需完善,各方解纷力量协调配合仍待加强,诉源治理效果有待提升;高层次审判人才欠缺,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和途径仍需健全。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以建设与吴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中国式现代化法院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全力打造“创新湖区”、建设“乐居之城”,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吴江新实践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厚植根基展新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宣讲”,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落地见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部署要求,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制度机制,涵养廉洁文化,规范司法作风。
二是守护公平正义,深耕主业谋新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牵住审限管理“牛鼻子”,抓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健全示范调判、要素式审判等机制,组织跨部门、跨地域专业法官会议,以“苏作”精神锻造精致审判。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促进审判权规范运行,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深化执破融合、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任务。加强业务专家和青年干警培养,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以高素质法院队伍担好公正司法使命。
三是立足发展大局,敢担善为添新绩。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助力一体推进法治吴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保障示范区筑牢绿色基底,以最严密法治守护生态环境。瞄准“世界级创新湖区”发展愿景,全力保障“科创圈带”建设,促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前列优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四是回应群众关切,司法为民绘新篇。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助力健全特色产业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人民法庭、法官驿站为触角,以保障环长漾新时代鱼米之乡“最江南”样板区建设为重点,立足审判职能服务新时代乡村振兴。加快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五是加快数字建设,智慧挖潜育新果。坚持创新驱动,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和互联网司法工作,更好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认真落实苏州数字法院建设发展规划,迭代升级“苏智”办案辅助平台、“一线四化”执行平台等智能化应用,加快推进无纸化办案,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为让中国式现代化在示范区展现可观可感的现实图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高空抛物罪:是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该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增设高空抛物罪的目的在于健全规制高空抛物行为的规则体系,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2.“自洗钱”:《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犯罪作出重大调整,明确“自洗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自洗钱”指行为人在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后,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进行“清洗”以使之合法化的行为。
3.执破融合:指将具有个别清偿功能的执行,与具有概括清偿功能的破产深层次融合,让两种程序的优势交互叠加、充分释放,通过“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更好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涉企案件“出清”,逐步形成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大格局。
4.要素式审判:指在部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中,通过对固定案情的基本事实要素进行提炼,就各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并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理,简化裁判文书制作,从而达到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类案专审简案快审的审判方式。
* 本报告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12月20日。